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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12

  摘要:医疗事故的发生这并不罕见,对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也是十分明确的,我国对医疗事故赔偿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本编为您详细介绍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 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按司法解释的原意,是指行政级别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各地均由规定,如上海市现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为20元/天。

  (四) 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 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平均生活费”是指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六) 残疾用具费

  “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其中义眼、假发等虽无功能补偿作用,但为社会普遍观念所认同,仍属残疾用具。计算费用时既包括残疾用具的购入费,也包括安装费。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同时还应按照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寿命年限(75岁)把将来需要更换的费用计算在内。

  所谓“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种中被广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国产为限,不包括豪华型的。

  (七) 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 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 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 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费用等,一般视患者病情、伤型情况并结合当地交通条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费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应当列入赔偿范围。

  (十) 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是指患者因转院治疗、检查往返等原因未能住院也未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扶养。需要指出的十,这里的“凭据支付”不是凭住宿发票上的金额支付,它只是表明患者确有住宿实施及计算住宿天数的凭据,发票金额高低不论,只按住宿天数支付出差住宿补助费。上海目前住宿费标准是60元/天。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3年。”

  以上内容就是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国完善的医疗事故保障制度,所以,碰到这样的事,都可以随时找到法律进行比对,需求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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