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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操作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08

  摘要:我们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要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在鉴定的程序中,我们需要认知哪些具体的操作呢?需要了解一些什么内容呢?下文将会结合相关规定分析,本网小编归纳了下文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执业医师法》

  4、《护士管理办法》

  5、《药品管理法》

   二、当事人想医学会提交的书面陈述书中应包含的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四、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果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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