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生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对关于医患纠纷的案由共包括两个: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那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2008年4月1日生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对关于医患纠纷的案由共包括两个: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部分的“人格权”规定了“(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第六部分108、服务合同纠纷“(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错或者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事故而引起对受侵害人的赔偿纠纷。在此类纠纷中,对医疗机构追究的是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围绕医疗服务合同中侵权损害以外其它方面而产生的争议。在此类纠纷中,对医疗机构追究的是违约损失赔偿责任。
一、两者举证责任的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有医患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据,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书、金钱损失数额凭证或者计算依据,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患方应承担侵权四要件的全部。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由患方自主完成以下四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存在有“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付费凭证、身份证明及其相关证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失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金钱损失项目、数额的凭证或者计算依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是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有违反约定义务或者法定义务的违约行为。四是证明医疗机构的违约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存在某一程度的因果关系;
二、两者审判适用的法律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前,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可选择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等内容。侵权之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参照《条例》;违约之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同时也可参照《条例》;对于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和具有商业性质的服务如餐饮、住宿等发生的纠纷应适用《消法》。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基本上适用侵权责任法,因为它是民事基本法,是人们维权的“行动指南”。对网络侵权、产品质量、医疗纠纷、动物伤人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形成诸多亮点。对保障人权,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属无名合同之一。医、患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当患者到医疗机构经挂号,双方通过真实意思表示,就建立并形成了一种事实上医疗服务契约合同关系。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的原则,以约定俗成的方式确定,其主要权利义务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也作出了相应的明确和规定。违约行为如果同时也表现为是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即产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如果患方提出了证据(如相关的司法鉴定书)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违约(具有过错),且该违约行为与患方的损失之间存在有某一程度的因果关系,就应当依照《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以“赔偿损失”的方式确定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三、两者赔偿的范围不同。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医疗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两者适用的诉讼时效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因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侵权时效一般为2年,因此医疗服务合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据此,虽然两者在实体法处理上没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受害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方式的案由,进行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把损失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