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3081-0111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医疗事故鉴定> 正文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20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06

  

 

  2017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提起或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作出鉴定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性别, 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地址: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医院。地址: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2、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3、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关系,对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X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XX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XXX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