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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就纠纷协商应注意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2

  发生医疗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患者或者患者家属都会要求赔偿,如果不能难满足或者置之不理的话直接诉至法院,这也是协商的过程。那么,医疗就纠纷协商应注意哪些问题?

  1、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2、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公证;

  (2)律师见证。

  3、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4、无效的协商协议包括哪些?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5、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因;

  (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医患双方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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