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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07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本文主要介绍的是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知识总结: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确认为二级医疗事故,可以根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与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切勿使用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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